会计问题<关于计税基础>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10 12:26:37
一项国债投资的应收利息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,根据税法规定该利息收入免税,则应收利息的计税基础为0。
为什么计税基础是0呢??
请详细,谢谢!

错了错了,计税基础应该=帐面价值=20万
由于在将来你收到此利息的时候,是不需要确认所得税的,因此未来税前可列支的金额=帐面价值=20万=计税基础
因此计税基础等于帐面价值=20万

根据现行《企业所得税法》规定: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,所以,其计税基础为0

计税基础就是这笔金额应该纳税的那一部分,因为国库券免税,所以这笔收益都不需要纳税,所以计税基础就是0了

你的理解是什么?这个不是先征后退